当前位置: 首页 > 委室工作 > 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 > 工作职能
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

市政协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 : 2013-11-12 发布单位 : 未知来源 点击数:
 

    1、组织本委委员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关于“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以及有关民族、宗教、侨务和外事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

2、组织委员和各界人士,围绕有关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视察、评议等活动,并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等形式,向市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3、加强与民族宗教、对外友好等界别委员和“三胞”及其眷属的联系、联谊和交往,为发展外向型经济献计出力。

4、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省政协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协工作的联系,沟通情况,交流经济,促进工作。

5、负责对口单位的联系与接待工作。

6、完成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