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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第115号:关于引导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系统开展上下班接送服务的建议(民进益阳市委)

作者: 发布时间 : 2017-01-05 发布单位 : 市政协办公室 点击数:

公车改革后,我市中心城区将有4.8万公职人员(含资阳区和赫山区)需要依靠公共交通或购私车上下班。据我们了解,这个群体中购车意愿强烈的人数占比不小(且有相当一部分人已提前购车)。近几年我市私车数量增长很快,据创交模办发布的数据,我市中心城区机动车数量年增长率已达30%。

上下班高峰时段,大量私车同时出行,造成的道路交通压力是可想而知的。目前我市城区主干道无论是康复路、桃花仑路,还是龙洲路、益阳大道,上下班时段,小车多如过江之鲫,交通拥堵指数均在6-8之间,即中度拥堵。出现了欲速而不达的现象。

上下班车辆增多也导致停车位紧张,比如市委机关二院整个民主党派机关原来只有6-7台车,现在已增加到30多台。市委机关二院原来的许多绿地,现已被迫改为停车位。市卫计委搬过来后,停车位供需矛盾将更加严重。

上下班车辆增多,还存在一系列的负面问题,如大量机动车尾气排放加重空气污染,2015年冬华北地区持续的雾霾就与机动车尾气有关;私车出行空载率高,大多数车辆几乎是一人一车,浪费资源和能源,增加了出行成本。

如何低成本又便捷地解决上下班交通问题,减少交通拥堵和停车位紧张呢?我们建议政府引导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系统开展上下班接送服务(以下简称“上下班接送服务”)。即利用现有的公共交通客运系统,专车定时定点接送上下班人员,实行有偿服务。

开展上下班接送服务的好处:

1、可以减少上下班自驾车出行造成的路面拥堵,缓解交通压力。如果不开私车而接受上下班接送服务,上下班时段路面车辆将减少三分之一甚至更多。道路交通压力将得到极大的缓解。

2、接送车辆通过综合调度满载出行,提高了运行效率,降低了出行成本。如出租车,原本一车载一个人,现在定时定点接送可以满载,即使溢价,乘车人至少可以节约三分之一的费用。

3、多种有公共交通客运资质的企业参与上下班接送服务,提升了城市现有公共交通整合水平和资源的利用率,将一部分在上下班时段闲置的车辆经过综合调度利用起来,可以增加其运营收入。

4、开展上下班接送服务是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理念落实到具体实践的一种创新,可以实现对社会、企业、个人 “三赢”。

具体建议:

1、建立信息平台。政府可以指定相关管理部门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市民可以通过手机、网络等登录该平台,提出上下班接送服务申请。

2、相关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可以定期(最好每周一次)对所有上下班接送需求的申请进行汇总、分类,形成不同的服务项目进行发布。有公共交通客运资质的企业,如公交、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滴滴打车公司、旅游运输公司等,可向客运管理部门提出承接服务申请,经审批许可后可以开展上下班接送服务。

3、加强服务监管。开展上下班接送服务的车辆,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统一的标志和监督电话(方便市民识别并进行监督),必须按所接送人员上下班路线运行,不得中途揽客。完成接送服务后,仍从事原来的经营。监管部门应出台指导意见,确定合理的收费价格,对这些车辆进行规范和监督,督促营运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4、打破体制障碍。部分客运、旅游运输车辆在有些时段是闲置的,但不能参与城市公共交通营运。公共交通系统虽有资质但运力有限,在上下班时段能保证不晚点、不延长班次都很难,更不能改变既定的运行路线。出租车没客的时候满街跑,而上下班时段市民都需要打车的时候,往往又打不到。多数时间载着一个人跑,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政府可不可以综合考虑,适当打破体制壁垒,允许在上下班时段闲置的客运、旅游运输车辆承接上下班接送服务(完成接送服务后,仍从事原来的经营);出租车通过调度可以在上下班时段满载。

5、先试点,再推广。上下班接送服务是一种新的理念新的方式,人们接受可能需要一个过程。可以在住户比较多(比如500户以上)的小区、上下班人员比较多的行政事业单位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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