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市政协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实效,现将市政协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如下:
一、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根据《中共益阳市政协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益阳市政协机关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和指导市政协机关和各党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2.为保证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开展,领导小组成员要严格遵
守党的政治纪律,活动各项工作要相互配合,不得出现各自为政,工作相互推诿的现象。
3.领导小组成员要带头参加市政协机关及所在支部组织的各项教育学习活动,积极自学,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带头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带头参加学习交流会和专题讨论会。
4.领导小组成员要带头征求意见,领导小组成员中的政协委员要带头参加“百名委员联系千户群众”活动,以政协委员工作室为平台,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扶贫帮困。领导小组成员要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情况查摆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5、领导小组成员要对个人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归类,带头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及时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群众评价监督。对机关党委和所在支部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带头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完善制度和办法,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落实和检查。
二、工作方式
1、当面指导。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采取参加会议、审核材料、听取汇报、座谈了解等方式,深入各党支部,指导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2、深入调研。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机关干部职工、基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防止和克服降低标准的倾向。
3、督导回访。领导小组成员在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个阶段结束后,要对此阶段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该阶段的工作进行督导,通过电话、座谈等方式对机关干部职工和基层群众进行回访,征求他们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活动质量。
三、职责分工
组 长:袁和平
主要职责:负责市政协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工作。
副组长:夏 秧
主要职责:负责市政协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的起草和报送;负责建章立制及整改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党委整改任务书;负责与市委督导组联络协调;负责协调机关党委负责人参加各项活动;负责督查机关各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负责收发教育实践活动各类文件资料;负责相关会议组织、集中学习活动;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与表彰;负责机关工会、办公室人事科、老干科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组长:薛鹤楼
主要职责:负责市政协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
纪律监督工作;协助负责建章立制及整改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党委整改任务书;负责办公室行政科、财务科、机关车队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成 员:陈恒祥
主要职责:负责老干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成 员:刘伟秋
主要职责:负责办公室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负责办公室支部党员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剖析材料、整改方案的把关;负责教育实践活动领导讲话、工作信息、宣传报道等文字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办公室秘书科、调研科、联络科、值班室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成 员:曹运初
主要职责:负责专委会一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负责专委会一支部党员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剖析材料、整改方案的把关;负责提案委员会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成 员:盛建农
主要职责:负责专委会二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负责专委会二支部党员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剖析材料、整改方案的把关;负责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成 员:秦冬生
主要职责:负责经济科技委员会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在支部的领导下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完成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成 员:黄 辉
主要职责:负责社会群团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在支部的领导下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完成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