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职称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小学教师个人发展和待遇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市职称评审细则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主要有三方面原因:评审标准体系科学合理化水平有待提高;设定职数比例不科学,衍生系列职称评审难题;细则个别条款定位不科学,职称评审实施成效不明显。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建立师德、业绩、教研兼顾的指标体系,兼顾公平与效率,进一步规范评审指标修改程序,切实完善职称评审指标体系,提高指标体系科学化水平。建立适应教师队伍发展的职数比例动态管理机制,保障每个职称级别有一定数量职数指标,畅通岗位等级晋升通道,解除岗位等级晋升中的指标限制,缓解职级晋升矛盾,切实优化职称评审实施过程,提高职称评审的公正化水平。理清职称评审与日常管理的关系,理清职称评审与教师激励的关系,理清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的关系,切实理顺职称评审定位,提高职称评审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