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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晓亮 破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难题

作者: 发布时间 : 2020-01-09 发布单位 : 益阳日报 点击数:

近年来,我市以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前,由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组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但也面临机制不够健全、人员力量不均衡、经费保障不到位等困难和不足。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法治益阳建设考核评估体系。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按照“分级负责、共同保障”的原则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全力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常态化、均衡化和可持续发展。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动员退休政法干警以及具有一定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员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法律服务人才和资源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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