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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几点建议

作者:刘华 发布时间 : 2020-01-09 发布单位 : 市政协 点击数:

老旧小区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年初,我市正式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区县(市)对辖区内各街道进行摸底调查,向市住建局申报老旧小区计划。其中,赫山报送老旧小区56个,243栋,涉及住户约5800户,总建筑面积约52.5万平方米;资阳区作为益阳市老城区,老旧小区偏多,共申报82个老旧小区,667栋,涉及住户10742户,总建筑面积99.64万平方米。
目前,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门协调有难度。老旧小区改造牵涉多个部门,需要对与居民生活直接相关的水、电、气、路、网等“保基本”的配套设施进行维修完善,但水、电、气由专营单位控制,涉及的管网设施改造、开户却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去统筹协调各方利益。老旧小区的电线乱接乱搭,既影响市容,又危及群众生命安全。以弱电为例,电信、移动、联通等光纤像蜘蛛网一样杂乱无章,其中很多线路是废弃的,废旧管线的拆除新建、规范铺设没有一个部门去牵头推进。此外,近年来,加装电梯已成为老旧小区高层居民的迫切需要,据不完全统计,由于规划报建审批程序繁琐,没有牵头部门推动,我市近来自行加装的200多台电梯还没有搞安全验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工程实施不顺畅。管网不配套,雨污分流难,造成臭水横流,污染城市饮用水源。我市国有已经破产的企业、厂矿公司的居民楼,因原来的基础设施年久失修,施工难度相当大。
(三)后续管理跟不上。一些弃管的老旧小区居住的群众大多是老弱病残,没有物业管理,即使对其完成改造后,后续管理也难以为继。
(四)改造资金缺口大。改造资金单靠中央每个小区200万元的立项资金,立项的小区不仅名额有限,立项后的小区所得的资金也难以满足实际改造的需要。
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由市委、市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的领导工作小组,召开部门、企业联席会议,简化审批程序,开通绿色通道,提高改造实效。对于弱电杂乱无章问题,建议由工信部门牵头,成立专门的管网公司,作好弱电规划和入地入户工作。
(二)统筹实施方案。根据中央、省有关精神,结合益阳实际,统筹出台便于操作的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减免相关费用,明确划定职责和义务,使各部门、各企业、相关群众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推动小区自治。在对弃管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后,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搭建居民议事平台,引导建立党领导下的居民自治和社区共治模式,组织成立楼栋议事会、小区议事会、社区街道议事会的平台,协调改造过程中的意见问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帮助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由直接受益的居民出资,业主管理委员会聘请物业管理公司,推动居民形成通过自身力量解决公共服务问题的自治管理模式。
(四)安排专项资金。实行“立项争资、财政出资、群众自筹”的资金筹集方式,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强立项争资,减少地方财政负担,市、区两级财政妥善安排专项资金,老旧小区的群众作为直接的受益者,根据规定出资一部分,补齐老旧小区改造的巨大资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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