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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高度注重体现农村土地流转中的绿色价值

作者:李序曲 发布时间 : 2018-01-11 发布单位 : 益阳市政协 点击数:

益阳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益阳市委秘书长李序曲反映:“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是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通过土地流转发展农业产业化是农村土地改革的一项有效尝试,也是全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途径。目前,各地都开展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尝试,并形成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比如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交易、评估等平台,完善了风险保障,推行了土地预流转、土地集中整理、产权公开交易等制度。但调研发现,目前部分地区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忽视了绿色发展理念在工作中的落实,产生了一些不好的影响和势头。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坚持不懈的以绿色发展理念统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在调研中发现,一些投资者拿到所流转土地后,追求短期内实现利益最大化,在种植中大量使用化肥,导致土壤酸化板结,土壤肥力下降。同时,一些投资者假借农业生产行非农建设,使流转而来的土地形成路面硬化。通过“农村土地流转”使土地成片,如果所流转的土地不能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土壤污染会越来越严重。为此建议:一是探索建立流转土地生态保护奖补政策。对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使用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田残膜回收等土地保护措施的土地投资人按规定享受相关土地生态保护奖补。二是探索建立流转土地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研究流转土地的合理使用周期,让流转的土地能进行轮作和休耕,使流转的土地生态生产关系不断走向良性发展,防止土地生态的退化。三是对已流转的土地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和监管。加快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引导土地投资者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的规模,推进流转土地绿色化生产。对农业企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实时监管,对所使用土壤质量进行监测,对土壤污染的土地投资者应当采用一票否决制。

二、要加强对尚未流转土地的绿色规划。调研中发现,很多乡村所流转的土地种植存在同种化现象。比如,大面积的种植葡萄、草莓等高价值经济作物,种植同质化必将导致产能过剩,利润空间狭窄。土地流转的合理经营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支持,要按照农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围绕培育优势项目,精心制定土地流转区域绿色发展规划。一是要对当地农业产业作出科学定位和规划。要根据各地土地的实际情况,对引入产业进行全面的规划,努力实现流转土地引入的生态农业产业以同种化竞争为辅、差异化业态为主的格局。在规划中要大力推动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建立种养结合循环基地、科技创新创业引擎、农业信息服务、园村相融示范样板、生态休闲观光花园等,最终形成立体生态循环农业。二是流转土地的绿色规划要与精准扶贫相结合。要通过土地流转的产业化实现增收脱贫,在增收脱贫中促进农业绿色产业的发展。要大力支持发展“流转土地+农业绿色产业+精准扶贫+”。对在贫困地区的所流转土地种植绿色生态农作物的企业进行政策帮扶,建立起“流转土地+企业+绿色农产品”的发展体系,有效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时,要延长、加粗产业链,推进精深加工,推进绿色农产品加工园的建设,增加转出土地的单位面积年产值,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从而使贫困地区所流转土地为农民增收。三是规划中要进一步强调流转土地的风险控制。在引进投资者之时必须加强对其实际履约能力进行审查,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产业化机制,对某一品牌要实现种养、产销、服务一体化的专业化生产经营,做到每个环节、每个细节的专业化、产业化。在签订合同中要加强担保条款植入,在签订合同之时应当向当地交纳履约保证基金。同时,涉农贷款要注意金融风险的防控。要防止以项目套取银行资金,转嫁金融风险。在具体项目贷款过程中,金融机构要设定门槛防范风险。

三、强化科技创新在“农村土地流转+绿色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当前,通过土地流转发展农业产业化,对农村土地实行绿色发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亟须将科技创新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绿色发展”的支撑点,加快培育和发展绿色战略性新兴农业产业,加快推进传统农业产业优化升级。一是要进行农业品种改良与新品种创制。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结构性改革思路,对现有品种进行改良,同时创制符合消费需求的生态绿色新农产品,构建起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品种支撑结构体系。二是加快构建安全高效的绿色生产技术体系。安全优质高效是供给侧改革的初心也是最终目标,绿色生产,安全生产是关键,要通过科技创新,构建起环境友好,安全绿色的生产技术体系。减肥减药,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测土配方施肥等。三是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新途径和新模式。比如一二三产融合,农旅结合,农村综合体建设,拓展农业功能,发展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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