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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区域公共卫生防治中心建设的建议

作者: 发布时间 : 2020-05-07 发布单位 : 市政协 点击数:

益阳市政协委员、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夏大反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各地快速反应,迅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与部署,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整体战、阻击战。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新冠大疫,经历的是一场大战、恶战,一场与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的大考,更是一场应对战疫、经受考验的大检阅,教训深刻,暴露了传染病防治应急体系上存在的问题,值得反思和完善。

 一、传染病专科医疗服务体系欠健全。一是我国很少有国家级、省级设置规范的高精尖区域公共卫生防治中心,尚未有一所国家级中医药公共卫生防治中心的专业医疗机构。二是市级传染病专科医院独立设置的极少,且现有市级传染病医院真正做到专科专病集中收治的很少,缺乏像小汤山一样的专业龙头医疗机构。三是县级医院与部分综合医院虽然按要求设立了传染科室,但是能力相当薄弱。

 二、传染病预防控制与临床医疗欠紧密。各级疾病控制中心的职能以实施法定传染病的检测、疫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上报等为主,与传染病医院临床医疗情况没有实现无缝对接。传染病流行动态评估和预测系统不灵敏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沟通个案与流行病学调查未完全遵循循证医学的相关要求,很难及时为临床医疗提供帮助。以武汉事件为例,CDC未能及时助力指导救治与防控,值得总结与改善。

  三、传染病中医药治疗发挥欠充分。大部分传染病医院基本上很少单独设置中医科和中医门诊,很难运用中医药于临床,中医药人才较少,中医药治疗覆盖率极其低下,中医药能力一般,谈不上对中医药的普遍重视,除部分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有传染科外,中医药公共卫生防治服务体系基本上缺失,中医药项目很少顾及,难以发挥中医中药的独特作用。

  四、传染病防治与科研院所欠协同。全国中医药院校或名牌医学院的附属传染病医院或公共卫生医院极少,以科研院所主办的传染病专科医院也较少。省级、市级传染病医院由于自身条件普遍较为薄弱,高精尖人才缺乏,科研经费普遍不足,基础临床科研协同相对滞后,严重制约了医学发展。

 五、传染病医院保障机制欠完善。一是预算保障欠完善。传染病医院因体制问题,人员经费、运行经费、教学科研经费、建设经费等难以全额预算到位。二是人才保障欠完善。由于最好的传染病专科医院与同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公立医疗机构相比,处于劣势发展地位。优秀人才很少选择传染病专业,传染病学科不能相比任何临床科室,传染病专业人员动力不足甚至出现职业萎靡。三是建设保障欠完善。传染病专科医院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较少,信息建设、科研设备以及基础建设等比较落后,难免力不从心。

根据国家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中医药能力建设的相关政策与精神,切实加强区域公共卫生防治中心建设势在必行。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面强化统筹规划。一是规范建设国家级、省级区域公共卫生防治中心。规划设置6至10所国家级区域公共卫生防治中心,规划设置4至6所国家级中医药区域公共卫生防治中心,主要负责并指导全国传染病危重症患者以及疑难病例的救治,公共卫生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科研教学工作。各省规划建设1至2所省级区域公共卫生防治中心,规划建设1所省级中医药传染病区域中心,负责并指导全省区域公共卫生防治以及业务指导及培训等工作。二是规范建设市级、县、乡镇公共卫生防治机构。各市州建设一所公共卫生防治中心或传染病专科医院,负责集中收治全市传染病患者,应对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和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各区县(市)公共卫生防治工作。各县(市)明确一所县级医院设置传染病管理科,保留5-10个观察病房,以规范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为主,对乙类以上传染病患者,只负责首诊接待确诊后及时转诊到市级定点医院。各基层医疗机构以传染病筛查、跟踪随访、健康监测、公共卫生管理为主,及时转诊传染病患者,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提高救治效率,抓实疫情防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三是规范建设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物质储备基地。充分发挥国家高科技产品优势,配置负压车、负压病房、智能化机器人、高端医疗设备等运用到公共卫生防治中,形成高效、科学的应急处置流程。建立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与物品救援快速反应系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类药品、器械的储备工作。健全健康教育网络体系、远程医疗服务体系、预约诊疗等信息化体系。健全市、县、乡三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形成一个严密的防治网络系统,快速反应,有效管控疫情。

 二、全面强化防治结合。重新界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防治机构或传染病专科医院的职责职能,健全防治结合联动机制,畅通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及时精准共享信息,做到分工明确,协同有序。

  三、全面强化中西并重。坚持中西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市州级以上公共卫生防治中心开设中医科、中西结合科,引进中医药专业人才,涵盖传染病各学科,实现中医药使用率100%,县级医院传染病管理科可设中医门诊,提高中医药覆盖率、治疗率,增强公共卫生防治能力。

  四、全面强化院校协同。通过共建、共享、共赢的模式,加强院校协同,扩大院校合作,鼓励知名院校举办附属公卫医院或专科医院,三级以上传染病医院应成为大学附属医院。市州级传染病医院要积极创建条件,加强与医学本科院校合作,成为临床教学基地,引进优秀人才,加强继续教育,创新科研成果。

 五、全面强化发展保障。1.组织保障。核准国家级、省级、市级公共卫生防治中心、县级医院传染病科规模规范医疗机构名称、性质和人员编制。市级以上传染病医院更名或加挂公共卫生防治中心,设置为公益I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对有基础条件、有区位优势较好的市级传染病医院,可依规通过国家、省、市共建模式可申请设置为国家级、省级公共卫生区域中心,中医药区域公共卫生防治中心,实现资源共享,发挥最大作用。2.基础保障。一是建议合理选址。传染病医院属于公共卫生应急医疗救治体系主体,需严格按照"中央指导、地方负责、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立足符合国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基本建设要求传染病医院应单独设置于交通便利,人流较少的合适场地,利于严密隔离和疫情防控。二是建议加强项目建设政府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建设国家级、省级区域公共卫生防治中心及市级传染病医院的主导作用严格按照国家《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设计和建设,加强项目预算管理,确保项目落到实处,为公共卫生防治硬件建设提供坚强保障。3.人才保障。一是科学增加人才计划。科学计划引进预防医学、传染病学、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儿科、皮肤性病科、中医学、中药学专业人才和高精尖人才,不断提升内涵,增强软实力二是提供人才必要保障。传染病医院的医务人员可参照教师待遇或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待遇,给与必要的补贴以及基本的工资待遇保障。由于从事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有较高的职业风险,出台人才引进的激励奖励机制,确保人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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