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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高空抛物坠物治理亟待深化细化

作者: 发布时间 : 2019-09-26 发布单位 : 市政协 点击数:

民革益阳市委谭先第反映:随着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城市高层建筑密度持续攀升,城市商业中心和住宅区成为高层建筑扎堆的人口密集区。随之而来的是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故频发,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数量居高不下,据统计,全国住宅小区每天高空抛物的总重量为28吨,因高空抛物造成的重大伤害事故每年达数百件,“祸从天降”成为城市居民一大噩梦。

高空抛坠物事件屡屡发生,主观原因主要有人为抛物、装修不慎,客观原因有建筑设计缺陷、防护不当、外墙老化,外部因素则有相关法律模糊、监控监督不足等,高空抛坠物现象不仅有违创文风尚,也带来诸多安全隐患和惨痛案例,为减少高空抛坠物给居民财物与人身安全带来的风险及损失,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细化法律条款,确保有法可依。《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是目前适用于高空抛物追责的法律条文,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侵权人无法明确的情形下则采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在面临这类情况时,存在法条笼统、难以操作以及技术支持上的困难,两部法律也未给出具体的处罚、惩处条款或标准,建议从立法技术上对高空抛物的源头追溯、责任分担、惩处细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细化,从支撑配套上对有关设备技术予以完善,以便民众维权、物业部门管理和执法部门执法。

二、强化监控预警,完善外部约束。物业公司应对管理范围内的商务楼宇及住宅小区加装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以便发生安全事故时确认责任主体,日常生活中则起到警示作用。加强对历史建筑、老旧建筑、玻璃幕墙建筑的隐患风险排查,建立“一楼一档”,探索“实时监控”,逐步健全房屋使用安全常态监管机制。对风暴等恶劣天气发生较多地区要加强天气监测预警,结合城市防灾减灾工作,避免气候灾害带来次生灾害。

三、加大宣传教育,提升文明素养。推动严禁高空抛物、乱扔垃圾的宣教与普法工作定期化、常态化,结合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及垃圾分类治理,在家庭、学校、社区的安全文明教育中融入高空抛物危险性与危害性的宣传普及,强调抛物行为主体及坠物归属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大众媒体和社交平台中加入有关公益推广广告,让杜绝高空抛物意识潜移默化、深入人心,从源头减少人为造成的高空抛物。

四、优化建筑设计,健全技术规范。在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前期即考虑为建筑物一层到二层之间加装防护网,适当拓宽商业(住)综合体的裙楼宽度,规范空调外机的安装保护标准,避免物品坠落,伤及路人。优化高层建筑窗户设计,如固定朝向向内开,临街窗户设置最大窗缝距为15-20公分,减少高空抛物可能性,建筑物外立面选材则应尽量避免易老化、风化、剥落的装饰材料,并将其纳入相关设计规范与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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