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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年32种鱼类挥别南洞庭

作者:彭英杰 李志农 发布时间 : 2015-08-21 发布单位 : 未知来源 点击数:

水域面积减少,洄游通道被堵,产卵地遭破坏,赶尽杀绝捕捞……南洞庭鱼类生存面临重重危机,益阳市政协为此鼓与呼——

  

   


洞庭湖上,用来捕鱼的的网围  彭爱武/

 

 

 

  湘声报记者彭英杰 通讯员 李志农

  

  洞庭湖银鱼从10年前的每年13吨到目前的300斤左右,产量呈断崖式的下跌,数字触目惊心。

  

  白鲟、寡齿短吻银鱼、鲥鱼、刀鲚等30多种鱼类在洞庭湖区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的边缘,加强保护洞庭湖鱼类资源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814日,益阳市政协召开第四场双月协商会,就如何保护洞庭湖鱼类资源,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

  

  生态环境变化是主因

  

  几年前,洞庭湖龙虾几块钱一斤,而现在最少也要30多元一斤,价格疯涨的主因是优质水产品的稀缺。益阳市政协常委、市乡镇企业局副局长邱国民的发言直指问题要害。

  

  益阳位于南洞庭湖的中心,是全国知名的淡水鱼都,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益阳市政协人资环委主任盛建农告诉湘声报记者,洞庭湖鱼类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持续衰退,近年来衰退趋势更加明显,呈现洄游鱼类减少,定居鱼类增加;经济鱼类减少,低值鱼类增加;多龄鱼类减少,低龄鱼类增加的趋势。

  

  尽管地方政府采取了多项有利于鱼类资源保护的措施,但洞庭湖鱼类资源大幅度减少、质量降低的情况还是越来越严重。盛建农说。

  

  为此,今年7月初,益阳市政协副主席卜铁洪带领市政协人资环委的委员,分头深入沅江、南县、大通湖等地,经过一个多月的实地调研,形成了《益阳市政协洞庭湖鱼类资源保护双月协商的情况介绍》(以下简称《情况介绍》)。

  

  《情况介绍》指出,近年来南洞庭水面大幅度缩小,最低水位时面积仅为35万亩。2003年三峡大坝截流后,长江四大家鱼苗产量为每年4亿尾,仅占以前最高年份300亿尾的1.33%,作为洞庭湖水系家鱼苗主要来源的重庆以下江段的8个家鱼产卵场全部消失,洞庭湖60%以上的鱼类品种受到严重影响,其中许多品种濒临灭绝。同时,泥沙淤积使湖中洲滩迅速发育,加上历年来人们围垦洞庭湖,使得鱼类三场(索饵场、繁殖场、育肥场)面积大幅度减少。

  

  盛建农认为,水域面积的减少造成鱼类资源锐减。上世纪80年代南洞庭湖捕捞产量常年保持在2.63.5万吨,但20102014年,外湖捕捞产量只有1.92.4万吨,下降了近20%

  

  总量的减少也导致鱼类资源品质变差。在洞庭湖内,咸淡水洄游性鱼类如鲥鱼、刀鲚、鳗鲡、暗色东方鲀等洄游性鱼类在鱼获物中已极为罕见,江湖半洄游性鱼类如青、草、鲢、鳙等鱼类比例在8%以下,当年繁育的鱼类在鱼获物中占80%以上。

  

  据湖南省水产研究所对南洞庭湖近5年的动态监测,没有记录到但出现在文献记载中的鱼类品种有白鲟、寡齿短吻银鱼、鲥鱼、刀鲚等32种,占整个洞庭湖鱼类资源的22.7%。这表明,这些鱼类在南洞庭湖区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的边缘。

  

  人为因素加剧鱼类危机

  

  据统计,自1949年以来,在洞庭湖区通航河道上共建坝128座,在湘、资、沅、澧四水河道上修建堤坝达2300余处,这给天然鱼类的增殖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洞庭湖鱼类区系复杂,大多数经济鱼类属于洄游性或半洄游性鱼类,其生长繁殖需要江河湖泊洄游通道畅通以及自然水汛的生态条件。然而,江河上游拦河建坝等水利工程建设,阻隔了鱼类自然洄游通道,控制了江河自然水汛的形成,破坏了鱼类生长繁殖所必需的生态条件。盛建农说。

  

  草滩带是多数湖泊繁殖鱼类的主要产卵环境,产粘性卵的鲤、鲫、鲶(鲇)、黄颡鱼等经济鱼类,主要在有水草的环境中繁殖。但近10年来,在洞庭湖洲上栽植杨树蔚然成风,使许多优质草滩、芦苇荡面积消失,给湖泊鱼类的栖息和繁殖带来不利影响,致使洞庭湖鱼类资源自然繁殖功能减弱。

  

  而沿湖各农业生产区使用农药、化肥,农业生产用水和城市生活污水直排洞庭湖,污染破坏了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水中有毒物质浓度提高,也危害鱼类生殖生理,导致鱼类繁殖能力下降,自然增殖苗种减少。

  

  目前,在洞庭湖捕鱼的专、副业渔船大约有1.5万艘,渔民多达7万人。有90%以上的渔民是用电击捕鱼工具、迷魂阵、密网、甚至毒鱼和涸泽而鱼的方法进行捕捞,酷渔滥捕行为严重削弱了鱼类繁殖群体。

  

  但由于管理体制不健全,渔政管理工作人员和经费没有保障,对洞庭湖违法、违规捕鱼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

  

  建议多措并举加强保护

  

  针对调研中了解到的问题,卜铁洪建议,各级各部门要厘清思路,形成重视关注洞庭湖鱼类资源保护的浓厚氛围,尽快制定鱼类资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做到有规可循;明确责任与目标,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格局;强化管理与执法,对严重破坏鱼类资源的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而盛建农认为,继续严格实行洞庭湖禁渔期制度十分必要,以达到控制捕捞强度、打击非法捕捞的目的。此外,他建议,要对水情变化后的外江外湖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主要栖息繁衍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普查,重新调查划订鱼类三场一通道范围,对其产卵群体和补充群体实行重点保护。

  

  对垃圾填埋场废水要求处理后再外排,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与宣传。益阳市政协委员、市环保局赫山分局副局长李璕建议,在人口集中的市、镇,住建部门应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减少对洞庭湖水质的破坏。

  

  对于一些珍稀鱼类濒临灭绝的状况,益阳市政协常委、市乡镇企业局副局长邱国民建议,建立濒危鱼类繁育中心,用人工的办法解决濒危鱼类的繁育问题,并重视对南洞庭湖独有的银鱼、三角帆蚌等濒临灭绝的鱼类的重点保护,尽快建成保护区。

  

  《情况介绍》中提出,确定适用于渔业资源增殖的水域滩涂,重点针对已经衰退的重要渔业资源品种和生态荒漠化的严重水域采取增殖方式,扩大增殖品种、数量和范围。

  

  委员们还建议,开展生态环境修复,采取闸口改造、建设过鱼设施等措施,恢复天然水域生态的完整性;建立健全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开发谁修复的原则,依法开展资源增殖补偿,对资源及生态造成影响的,受益者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修复;完善渔政管理体制,在洞庭湖建立一个统一的以渔政执法为主体的综合性渔政管理机构,由省渔政管理部门统筹安排,确保人员、经费和各项管理费用开支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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