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职最直接、最广泛的有效形式。委员们身处改革浪潮中,及时发现问题,认真调查研究,通过政协既有渠道反映到决策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办理,往往成为解决某个问题,推动某项改革的契机。
然而,现实中我们也会看到这样的提案,立意不可谓不高,起头便拉开架势展开宏论,罗列问题面面俱到,说到建议则大而化之,多用概括性语言,如“大力加强”“努力实现”“高度重视”云云,所列问题并未超出人们的普遍认知,所提建议相关部门早已纳入视野,甚至有的已在实施之中。
下笔千言,实无一策,究其原因,乃是一般性建言,建一般性的言。文风反映作风,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主要是有些委员提交提案前往往缺乏深入调研,仅凭个人经验和主观判断,或将他人所言作为事实,没有充分地了解情况、占有资料,缺乏科学分析和理性思考,导致提案中反映的情况不准确,建议缺乏科学性和针对性。提案本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政协委员以独特视角反映党政机关自身不易发觉的问题和难以听到的意见,正可提供难得的决策参考。但现实中却常常听到来自两方面的抱怨,一方面是委员抱怨提案办得不够实,有的部门仅仅是走形式;一方面政府部门也抱怨,提案量太大,感觉养分不多、不够解渴。于是就有了这样一种现象:委员一般性提,部门象征性办,彼此配合完成“任务”。到头来,制度的效果没有实现,行政资源却空耗掉了。
要使制度高效运转,需要每个环节都迸发活力,具体到提案,则需要提办双方更好地配合。提案首先要提得更有深度、更有新意,更具可操作性。坦率地讲,由于未必掌握核心信息,对政策的推行进度也缺乏直观了解,政协委员提问题建议容易提不到点子上。要补足短板,得靠两端,既要靠政府部门提供信息,资政首先要明政,委员知情权应得到制度化保障,才能更好地履职;更要靠委员自己接地气去调研,政协委员亦官亦民的身份,有充分的便利获取民意与民智。而这种自下而上的反映,可谓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的重要常规渠道,也正是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之一。有了鲜活的第一手资料,提案便有了克服一般化的利器。
从政府部门角度讲,尽管近些年来探索了一些领办、督办等提案办理机制,但办理的实效仍待提高。如何把政协提案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主动精神是做好工作的法宝,提案承办单位与其被动地来案就办,不如主动沟通、主动“喂料”,把部门所辖工作的进度、推进的难点和盘托出给政协委员,甚至直接交课题给人才智力密集的政协,没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况且,人民政协是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一项政策措施在推出以前,如经过联系广泛的政协平台的锤炼,便能吸收各个方面的意志与诉求,将极大减少其推行的阻力。
人民政协有着独特的优势,要充分发挥这种优势,便不能一般性地履职。俞正声主席曾提出“三个拒绝”:拒绝冷漠和懈怠,拒绝浮躁和脱离国情的极端主张,拒绝奢靡和一切利用权力或影响谋取私利的行为。以此为准绳履职,委员主体作用才能充分涌流,人民政协生命力才能更为彰显。(汤志宏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