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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看江水绿如蓝 ——市政协河(湖)长制工作双月协商侧记

作者:谭绍军通讯员曾跃飞 发布时间 : 2020-12-16 发布单位 : 益阳日报 点击数:

    12月10日,市政协河(湖)长制工作双月协商会议在市政协机关召开,市政府、市政协和市水务、住建、环保、农业、自然资源、财政等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政协委员,围绕如何进一步推进我市河(湖)长制落实落细并使之更加有力有效展开专题协商。
  市政协作为全市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的总督察长单位,一直密切关注河(湖)长制落实情况。今年初,市政协主席会议确定,将全市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作为双月协商的重点内容,由市政协副主席卜铁洪牵头负责,年内就此进行双月协商。为使此次双月协商达到预期效果,协商前的一段时间,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深入各县(区、市)督察调研,并在部分乡镇召开了乡村河长专题座谈会,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正是这次专题督察调研,政协委员们看到了河(湖)长制实行以来发生的喜人变化。大家一路走来,喜看江水绿如蓝,忍不住连连为我市河(湖)长制的实行尤其是最近几年河湖治理所取得的成绩而倍感欣慰。
  2017年以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强力推进河(湖)长制,境内跨县(区、市)的26条河流、5个湖泊设立了市级河(湖)长,跨乡镇的97条河流、19个湖泊、2个水库、4条重要渠道设立了县级河(湖)长,330条河流、51个湖泊设立了乡级河(湖)长,村级每条河流都明确了村级河长,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责任体系全覆盖。与此同时,我市还在全省首创河长、警长、督察长和护河志愿者工作站“三长一站”工作机制,实现了“三长一站”体系全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明确河(湖)长3357人、河湖督察长167人、河湖警长327人、河湖志愿服务责任人3067人。建立了以党政领导为核心的河湖管护责任体系,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河湖管护工作格局。今年,市、县两级河长湖长巡河(湖)发现的59个问题,目前基本整改到位;各级护河志愿者工作站开展系列活动230余次,参与志愿者达20000余人次。2019年至今,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涉水刑事案件72起,刑拘68人、移送起诉118人;查处涉水行政案件15起,行政拘留11人。各级河长办还以“四不两直”方式,明察暗访,严格督查。今年来,市河长办针对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就开展7次专项督查,印发10期工作专报。市人大、市政协认真履行河(湖)长制总督察长职责,每季度一次明察暗访,一季度一通报,起到了很好的督促作用。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以强化河(湖)长履职担当为抓手,以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健全管护机制为主要措施,以河湖综合治理项目、示范河湖创建为推手,强力推进河湖治理,尤其是河湖治“四乱”,全市河湖环境状况得到极大改善。湖区各县(区、市)重点突出水岸同治,持续开展了大通湖清废、河湖漂浮物打捞以及二、三级拦河网设置等专项行动。大通湖流域各乡镇更是出重拳、下猛药,拆迁300多处砂场、搅拌场、预制件厂,并按要求复绿。创新河湖管护体系。2018-2019年,全市建设“样板河湖”100条(个)。2020年,全市建设“示范河湖”95条(个)。大通湖水质成功退出劣类,黄家湖、志溪河、桃花江水库、三仙湖等重点河湖,基本稳定达到类水质,全市河湖生态持续向好。
  经过最近几年的积极努力,我市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工作成效日益凸显,尤其是河湖治理成效显著。但就政协委员们调研的情况来看,也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机制建设欠完善、资金投入难保障、工作合力未形成、问题整治不彻底、全民参与有差距等问题。河湖治理要全面达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堤固”的目标,仍旧任重而道远。
  今后如何更好地推进全市河(湖)长制落实落细增效?参与此次双月协商的政协委员建议: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组织领导和工作体系、目标责任体系、机制制度体系、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河长办的地位,增强工作活力;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推动逐步形成全社会参与河湖治理的工作合力,从而使我市河(湖)长制更加有名有实、有力有效。据了解,此次双月协商后,市政协将综合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形成协商专报,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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