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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农业科技队伍及推广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 2013-11-14 发布单位 : 未知来源 点击数:
 

  市政协总课题组

为探索新形势下我市农业科技队伍及推广体系建设的方向和模式,为助推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市政协将“我市农业科技队伍及推广体系建设情况”作为今年的专题调研课题。8月份开始,调研总课题组和7个子课题组成员深入区、县(市)相关部门和乡镇站所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9次。调研情况表明,我市农业科技队伍建设基本健全,推广体系基本完备,现将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市农业科技队伍及推广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队伍结构比较合理

据调查统计,全市共设置农技推广编制2765个,实际在编人员2765人,其中:市级209人,县级1076人,乡(镇)基层农技服务机构1480人。按学历高低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789人,主要集中在市、县两级;大专学历的1178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648人(含推广研究员8人),占25.49%;中级技术职称的1220人,占47.98%;初级技术职称的675人,占25.49%。

(二)推广体系基本完备

通过2006年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和2010年的改革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等两次改革后,全市农技推广机构实行了“三定”, 定编、定员、定职责;形成了由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构成的农技推广网络。市县两级都设置了:种植业技术推广站、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植保站、粮油站、经作站、土肥站、农环站等。全市85个农业乡镇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县乡(镇)共管,以乡(镇)管理为主”的体制。

(三)经费保障逐年改善

随着湘政办发〔2010〕71号文件精神的逐步落实,全市农业科技队伍及推广体系建设的经费保障有了很大的改善。据调查,在人员经费方面,市、县(区、市)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的各项待遇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的档案工资已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的医保经费按照城镇居民医保标准或更高标准列入了县(区、市)政府财政预算;但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各区县市之间差别较大,都没有全部到位。2012年全市年人平预算在20650元左右。在科研及推广经费方面,主要依靠项目资金,近三年市本级安排农业科研项目59个,经费336万元;争取省级项目73个,经费755万元;争取国家项目7个,经费505万元。

(四)推广方式丰富多样

随着现代科技技术的应用,农业科技知识和技术的推广方式越来越丰富。据调查,市科技局采取了下派农业科技特派员、开通“12396”农服热线、开展“三下乡”活动,解决农业难题、推广农业新技术;市科协组织了各类大型科普活动,宣传、普及科普知识;区县(市)科协举办各类培训班和讲座推广实用技术,提高农民科技水平。安化、沅江开办了“科普大篷车”系列电视节目,每周播放两次传授各类种养殖技术;市区、安化、沅江、桃江、南县科协陆续建立了科普短信平台;各乡镇适时编印种植技术和病虫害防治传单。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农业新科技,推广农业新技术,及时指导农民开展病虫害防治和田间管理,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做出了贡献。

(五)科技水平逐步提升

据调查统计,最近三年,全市在农作物生产关键技术、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牲猪健康养殖、池塘高产养殖、农机产品研制与开发等方面共取得农业科研成果29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以上16项,市级12项。近三年全市引进各类农作物新品种520多个。组织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开展技术指导,稻米、生猪、茶叶、淡水鱼、棉花、蔬菜等主导产业品种结构得到优化,2012年水稻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畜牧科技成果普及率达87%,茶叶优质品种率达88%,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1.5%。帮助农民掌握了一些急需的、实用的、易运用的知识;推动农民种植了新品种、使用了新农药、购买了新机械、运用了新技术。全市涌现了一批种粮大户、农机服务队、病虫害防治专业队。

(六)增产增收效果明显

全市主要农产品产量逐年提高,到2012年,粮食、油料、棉花、苎麻、茶叶、牲猪、水产品产量分别达到48.12亿斤、380万担、94万担、120万担、78万担、720万头、560万担。例如:赫山区杂交稻从1984年的最高单产400公斤,到2012年达到870公斤。在增产的同时,还使农业生产省工减损节支,增加了农民收入。例如:水稻实施测土配方施服技术,每亩节省支出42.42元,2012年全市推广482.51万亩,共计为农民增收2.468亿元;实施统防统治技术,每亩省工减损节支175.3元,2012年全市推广189万亩,共计为农民增收3.31亿元。

二.农业科技队伍及推广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现代农业的目标任务决定了发展现代农业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和人才支撑。但由于改革后续工作不到位,改革政策未完全落实。目前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保障不足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一)体制不顺、机制不活

从面上情况来看,省、市农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是大农业,包括农业(种植业)、畜牧、水产、农机、乡镇企业五个方面;而在县一级则是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分设为4个局,上下不对口,工作开展难。从基层情况看,由于农技推广机构的人、财、物、事“四权”归乡镇政府管理,形成了“看着的(乡)管不好,想着的(县)管不了”的局面;对于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部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处于“开会不到,情况不报,布置任务不要”的“三不”状态,导致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对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出现人事分割、管理断层,对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成果的推广普及难以开展。

(二)队伍不稳,人心涣散

从调查的情况看,目前我市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很大程度上承担了乡镇维稳、计生、综治等其它工作,加上工作经费不能保证,部分人员从事农资经营或其他工作。全市85个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1480个人员中,有306人被乡镇政府安排从事政府其他工作,占20.68%;有143人由于财政经费供给不足,从事经营服务或其他,占9.67%;从事公益性服务的人员仅有1031人,占69.67%。人均服务耕地面积5200余亩,有的乡镇甚至只有1—2名农技人员,人均服务耕地面积达2万亩左右。比如桃江县三堂街镇,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核定人员编制19人,现有人员15人,其中有4人借调到镇政府其他部门,有6人为谋生从事经营服务,真正从事农技推广服务的仅5人。

(三)财力有限,影响工作

由于县、乡财政困难,大部分区县(市)只保障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资,没有解决农技人员的下乡旅差费、试验推广经费等工作经费;津补贴和“三金” 没有全部解决。由于农技人员按政策应该得到的绩效工资、福利待遇等不能全部到位,有的为了一家生存只好另找谋生之路,造成优秀农技人才流失;有的在服务过程中开展经营创收,影响服务质量。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没有试验示范经费, 工作很难开展。总之,目前经济困扰已经成为我市基层农技推广的主要制约因素。

(四)条件艰苦,装备简陋

当前,我市农村技术推广机构办公条件很差,大部分乡镇既没有办公场所,也没有仪器设备,仍停留在“一个人,一个包,一辆摩托车(自行车)”的阶段。从调查情况看,全市85个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有59个站没有自有产权的办公、培训和试验用房。如安化县23个乡镇农技服务机构,住宿兼办公为一体的有13个站,且房屋建于上世纪60—70年代;还有10个站无住房、无设备。同时,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技术装备更差,有办公电话的仅17个,占20.0%,有电脑的仅39个,占45.89%,更不用说配备先进的仪器、化验设备,严重影响了工作的开展。2013年,全市争取了国家基层农技机构条件补助项目,47个新建,36个改扩建,新建的补助18万元,改扩建的补助8万元;但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落实不好,目前已经配套的只有南县,其他县都没安排配套,严重影响工程进展。

三.加强农业科技队伍及推广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目前,我市农业科技队伍及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导致我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职能错位、缺位,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没有彻底分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激励机制缺乏,主动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受影响,已难以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为此,调研组建议:

(一)提高认识,理顺体制

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农业科技推广是基层政府一项重要的公益性服务职能,是农民享受发展成果的实现方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尤其是乡镇政府要摒弃农业科技队伍及推广体系不能为地方财政创收的功利思想,充分认识农业科技队伍及推广体系在农业、农村的重要作用,完善管理体制,由目前的“县乡共管、以乡管为主”改为“县乡共管、以县管为主”的管理体制,明确“县主管部门管理人、事、物;乡镇管理财和牵头考核”的职责分工,彻底解决“管人的不管事,管事的不管人”的问题,确保农业综合服务站职能的充分发挥,为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

(二)强化措施,激活机制

各区县(市)农业、林业、水务、畜牧水产、农机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积极探索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三方共同考核一线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新机制,将其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并实行优胜劣汰,对长期在一线工作且实绩突出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破格提拔使用。同时改革分配制度,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适当拉开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收入档次,激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主动服务“三农”的积极性。用制度来保证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高效运转。一要创新用人制度。全面实行以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目标管理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根据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确保热心农业科技推广、拥有较好专业知识、爱岗敬业的人员进入农业科技队伍,保证服务能力。二要尽快构建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培训机制。各级农业、林业、水务、畜牧水产、农机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规划,采取到大中专院校定期培训、市县两级行政主管部门轮训等办法,确保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三要强化学习考核制度。每年县乡财政安排一定的农业技术专项培训经费,有计划、分批次地进行培训。同时,把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接受新知识、新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学习的成果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真正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具有真才实学。

(三)落实政策,加强保障

为了落实好2010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单位《关于改革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71号)文件精神,各区县(市)要结合各自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重点在以下三方面督促落实:

1.落实人员经费,确保队伍稳定。人员经费是基层农业科技人员生活和工作的基本条件,是保证队伍稳定的经济基础,各级政府不仅要保证基层农业科技队伍的基本工资,也要保证建立考核机制之后的绩效工资,还要保证分流人员的规定待遇。让在编在岗人员能够安心工作,让分流人员能够放心自谋出路,创造一个和谐的基层农业科技队伍工作环境。

2.拨足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实效。目前,乡镇农业科技推广的工作场地、设施设备等条件普遍较差,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各级财政要加大预算额度,按要求拨足基层农业科技队伍及推广体系建设所需工作经费,切实改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办公、培训和试验示范等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基层站所服务能力,确保农业科技服务的正常开展,达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实际效果。

3.提高科研经费,确保技术创新。农业科研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工作,意义深远,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要求,将科技三项经费、科普专项经费和科技事业费依法依规、足额纳入预算,并以财政增长速度的同比例逐年增加预算,保持我市农业科研和技术创新的不竭动力,促进农业科研取得更好的成绩,为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更大的贡献。(执笔人:龙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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