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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中心城区低收入居民生活现状的调查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 : 2015-02-02 发布单位 : 未知来源 点击数:

为全面掌握我市中心城区低收入居民生活现状,扎实推进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今年4-7月,市政协组织中心城区西流湾、茂林、海棠等8个社区政协委员工作室的部分委员,对所在社区部分困难群众家庭现状进行了上门走访调研,共调查了522户特困家庭,1206人(男性718人,占59.5%),其中纯居民992人,占82.2%;国企职工132人,占10.9%;享受廉租房的122户,占23.4%;享受低保的466人,占38.7%。在被调查的特困家庭中,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占80%,甚至有些家庭收入只有300元左右的低保金。调研反映,社区特困群体中虽然部分享受了低保,也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但月收入来源少,刚性支出多,生活质量差,精神压力大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老弱病残群体的生活状况堪忧,各级党政应引起高度重视。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市中心城区低收入居民家庭贫困现状及致贫原因

(一)收入来源少。据对522户的调查统计,2013年年人均收入仅4200元,仅占当年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22%,占全市人均纯收入的30%;年人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居民尚有418户,占总户数的80%。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单一且不稳定,主要来自低保补助、打零工收入、亲友救助等方面。环保路社区居民陈贤坤老人,现已70高龄,体弱多病,女儿去世后,女婿外出至今杳无音讯,年幼的外孙靠他捡垃圾抚养,祖孙俩人平均每月收入不足200元。茂林社区王志鹏一家4口,有3人身体残疾,无劳动能力,全靠70岁高龄的王志鹏捡垃圾维持生活,全家年经济收入不足4000元。三圣殿社区80%的居民无固定职业,均以打零工维持生计,每天收入不足50元。

(二)医疗负担重。被调查对象中患重大疾病、遭受天灾人祸的多,因其收入微薄,无积蓄,四处举债,致使这部分家庭一蹶不振。他们虽然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平时的门诊报销不了,住院费用也只能报销三分之一,再加上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需自费的部分药物量用,几项相加就是一笔高额的医疗费用。在我们调查的522户低收入居民中,年医疗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达115户,占22 %。我们在走访调查中见到了不少居民患病在家完全靠硬挺硬拖,可以说是“小病拖,大病扛,病倒才往医院抬”。患病未治的就达10.2 %,举债治病的现象十分普遍。522户中因医疗负债总额达630万元,占家庭总负债额的75.4%。三圣殿社区入户调查的50户城镇低收入居民中,2013年生活总支出351720元,其中医疗支出就达251800元,占71.6%。海棠社区被抽查的25户低收入家庭中,累计负债40.4万元,其中医疗负债29.7万元,占73.5%。西流湾社区工程公司职工谢王辉是半边户,前几年因公司效益不佳下岗,至今待业在家,儿子谢炎旭患急性淋巴白血病,需终身服药,现每月的药费、化疗费上万元。为救治儿子,谢王辉夫妇俩于201385日再生育了一个女儿,想用女儿的脐带血来救治儿子,据初步预算手术费至少需要80万元,因无钱治疗,现女儿的脐带血只能存放在北京的一所医院。大海塘九组居民陈珍,患白血病2年,已花费医药费30余万元,家中负债累累,已无力到医院就诊,只能放弃治疗。715矿职工刘子香丧偶多年,年老体弱,身患白血病,儿媳患子宫癌,且无工作,每月需大量的医药费,全家负债近50万元。三圣殿社区现年70高龄的匡慈保、蔡兰芳夫妇,匡慈保体弱多病,长期吃药,蔡兰芳身患心脏病、糖尿病等多种疾病,瘫痪在床达8年之久,一家生活相当困难。直到今年6月,匡慈保才享受每月200元的低保金,蔡兰芳未纳入低保范围。

(三)教育支出大。调查的522户中,有学生225人,平均每一百户有45个学生。年教育支出在500010000元之间的占61 %。因教育负债的有69户,总额达328860元,户平达4766元。可以说 “不读书,终生穷;要读书,马上穷。”三圣殿社区抽查的10户低收入居民中,教育负债达45000元。715矿职工符坤武肢体残疾,行动不便,妻子无工作,2个小孩一个读初中,一个读高中,学费每年上万元,对于这个连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的家庭,学费是一笔相当沉重的负担。至今,符坤武一家已负债6万余元。竹山社区有一户被访家庭,共有6口人,上有父母,下有小孩,家中虽开有小店,家庭收入一般,但由于2个小孩分别读高中和大专,高中及以上的学杂费不在义务教育免费的范畴,这户家庭每年都要想尽办法筹备子女读书费用,教育费用占总支出高达50%,加上有年过花甲的父母,目前贷款达6万元。

(四)生活水平低。来自统计部门的数据表明,我市中心城区低收入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7%,高出全省平均水平 7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我市中心城区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仍处在贫困线以下。据调查统计,522户低收入居民月人平收入仅350元,每人每天生活开支只有11.7元,吃一份快餐都不够。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一个月难得吃一次猪肉,即使是吃蔬菜,也只能买最便宜的吃。三圣殿社区居民孙玉珍一家生活十分清苦,她平时到农贸市场去逛,均挑选那些最便宜的菜,或找些人家不要的菜叶子,勉强度日。有时连油也舍不得买,经常用白水煮菜。竹山社区七十高龄的居民王桂山为了省钱,每天只吃一顿饭,很饿时就用杂粮、开水充饥。他说:“每天有好米好面吃我就享福了!”三圣殿社区居民刘助龙连饺子都未吃过,一次表妹从广东回来,给他买了一斤,他和妻子一个也没吃,全部给孩子吃了。他说:“像这种三鲜馅的饺子他们从来没吃过。”三圣殿社区部分低收入居民捡超市扔掉的烂菜叶充饥。大多数低收入居民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被褥、家具,有的家庭连凳子也破烂不堪。调查表明,他们穿的衣服主要靠亲友赠送。竹山社区居民王分云一家大小身上穿的,从防寒服到尼龙衫,绝大部分是别人给的。邻居一有了不要的衣服她就拿过来改改大小,给孩子们当新衣服穿。至于家用电器(包括电风扇)就更少,平均每户只有1.2台。西流湾社区77户低收入居民,电器基本上只有一台老式电视机,家具也是一些过时的,有些还是亲友淘汰下来的,只能做摆设。

(五)居住环境恶劣。据调查统计,522户低收入户中,无房户有74户,三代同堂的有63户。拥有住房面积人平不到13平方米,比全市平均水平低20平方米。且住房泥砖裸露,地面凹凸不平,矮小阴暗潮湿,拥挤不堪,居住质量较差。西流湾社区部分居民居住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建成的公租屋内,由于年月已久,随时都有倒塌危险。入户调查10户城镇低收入居民的住房估价仅122000元,户平12200元。居民郭玉全、周乃秀夫妇蜗居在一个不足25平方米的小杂屋里,没有厕所,没有窗户,光线暗,不通风,很潮湿。居民罗建军系工程公司下岗职工,患小儿麻痹症,儿子上高中,其姐姐系氮肥厂退休职工,女儿患精神病。他们姐弟组成一个特殊家庭,居住在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内,平时罗建军与儿子打地铺睡在客厅。海棠社区88岁的吴翠英,寄居在别人家里,屋顶缺瓦的地方多,有一边的屋顶上还有一个缺椽的大洞,日晒雨淋,风雨飘摇,东倒西歪,破旧蚊帐是唯一的遮风避雨的工具。三圣殿社区10多户低收入居民共40余人,集中居住在一座面积不足200平方米的破旧红砖房里,粪桶、床铺、餐具摆放在一块,隔壁楼房的粪水流到了砧板上,通风透光条件差,夏天屋里蚊、蝇乱飞,臭气熏天。

(六)精神压力大。据统计分析,2013年,全市低收入城市居民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消费人均支出810元,不到高收入居民的1%,比全市平均水平低1100元。低收入家庭长期物质上的匮乏,不仅使他们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而且给他们精神上带来巨大的压力。据调查,在一些破产、特困企业的低收入家庭中,已出现“四不要”现象,即父母不要子女、丈夫不要妻子、妻子不要丈夫、子女不要父母。不少被调查对象忧心忡忡,表现为“五忧”:一忧解困无望、二忧就业无门、三忧家庭破裂、四忧有病难治、五忧子女难以成人。有的发出“活一天,算一天,不晓得哪天才过完”的哀叹,有的饱经折磨早已变得麻木,有的由于心理失衡而心存怨气,有的甚至由于绝望而引发精神错乱。如西流湾社区居民陈代新,儿子智残、手残,现已无力支付医药费,停药治疗,他本人身体也不好,患心膜炎,其父母也住院。一家三口靠低保生活,如今他心力交瘁,精神压力巨大,有过一天算一天的想法,甚至想轻生。福竹社区居民陈礼,因一场无妄之灾而双目失明,残酷的现实让他几近崩溃,万念俱灰的他变得越来越悲观和自暴自弃。

分析城市居民致贫的原因,主要由社会、自身和自然三因素造成的。一是社会原因。一方面是经济体制改革尤其国企改革,使下岗失业人员大量增加,造成其收入下降,经济困难。另一方面是产业结构调整,引起贫困人口增加,主要是产业结构调整中形成的职工下岗分流,这部分人员由于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技能单一,而造就再就业困难,其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第三方面是分配制度改革,使城市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增加了城市贫困人口。此外,社保制度的改革、住房制度的改革、教育制度的改革等一系列社会变革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城市居民的经济负担与经济风险,也造成了城市贫困的原因。二是贫困者自身的原因。贫困者绝大多数文化素质偏低,技术能力不高。据调查,在522户低收入居民家庭成员中,初中文化水平以下就占 85.7 %,其中,初中文化程度占46.2%,小学文化程度占30.2%,未上学的占9.3%。而大专及以上的比例仅占3.2%。文化素质低限制他们的就业机会,外出就业能力也就更低,在低收入群体调查的100户中,仅11户有外出从业人员,仅占11%。三圣殿社区50户调查中,无一户有外出从业人员,他们极少有一技之长,大部分靠打散工为生。在20户被访低收入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初中文化水平以下就占66.3%,其中,初中文化程度占36.4%,小学文化程度占23.4%,未上学的占6.5%。而大专及以上的比例仅占9.1%。专题调研显示,522户低收入家庭中,有430户认为“造成家庭贫困”的原因是“没有稳定工作”,占82.4%。由于低收入家庭成员文化程度不高,掌握专业技能差,从而导致获得高薪职位的机会就越小,收入水平也越低,陷入贫困的可能性也就随之加大。由于缺乏一技之长,工作就不稳定,即使有也只能做一些工资待遇低的工作。加之,就业观念陈旧,害怕竞争,留念传统的固定工作、固定工资生活方式,遇到困难希望政府帮助解决,对工作期望值过高,更加难于找到工作,收入也成问题。三是自然原因。主要是遭受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专题调研显示,522户低收入居民家庭中,有162户认为“造成家庭贫困”原因是“家里有小孩上学”,占31.1%;有148户认为“目前家庭最大的困难”原因是“小孩上学费用高”,占28.3%;有67%的家庭的小孩或老人需要照顾。低收入家庭几乎每一劳动力就要抚养两个人。而且低收入家庭中每三个适龄劳动力中就有一个人没有收入来源,加上家庭结构一般都是三代同堂,上有老,下有小,造成家庭负担更重。由于低收入家庭消费水平低,营养状况差,家庭成员的患病机率往往高于一般家庭。据统计,522户低收入家庭中,48.5%的家庭有疾病或者残疾的成员。而且低收入家庭成员患病后常因无钱治病,致使小病拖成大病、重病,既导致劳动收入减少甚至丧失劳动能力,又造成巨大的医疗费用开支,家庭贫困程度进一步加重。三圣殿社区抽查的50户低收入居民中,有30户家里有疾病或者残疾的成员,占60%。有32户认为“造成家庭贫困”的主要原因是“家里有病人或残疾人”,占64%。有17户将“家庭最大困难”列为第一位是“没钱治病”,占34%。部分家庭的医疗支出超过总支出的50%,致使家庭经济入不敷出,负债累累。虽然低收入居民都参加了城镇医保,但医保数额小,限制多,不能解决他们“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问题。

二、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的对策建议

(一)要提高认识,关注弱势群体。中心城区低收入居民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他们不仅在经济领域处于落后状态,而且在城区的政治生活中也属于弱势群体。一方面,低收入居民没有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城市政治生活中,他们更多的考虑和关心是衣食住行能否满足生存需要,家庭能否解决温饱问题;另一方面,大多数低收入居民缺乏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和竞争力,以致于脱离城市政治生活,渐渐处于城市政治生活的边缘地带,城市居民内部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不但挫伤了低收入居民的生产积极性,制约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且难以与社会成员共同公平地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任其发展下去势必形成两极分化,影响城市和谐社会的构建,影响益阳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妨碍城市良性互动发展,甚至成为经济社会不安定的诱发因素。因为只有低收入群体进入小康,才能算真正小康,才能为建设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因而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

(二)积极促进就业,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工资性收入。为改变低收入群体收入渠道单一的现状,最有效的途径是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拓展新的就业领域。各级政府要利用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和发展新型服务业的机会,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的就业机遇。要尽快为提高低收入群体就业能力而实施专门的培训工程,积极发挥技能培训机构和劳务中介组织的作用,着力提高城乡贫困户的素质,积极与用人单位建立联系,收集信息,搞好服务,促进低收入群体劳动力的异地转移就业,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歧视性政策与限制,坚决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别是政府实施的公共工程要优先考虑吸纳低收入家庭就业。

(三)尽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高效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和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保证,因此要继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政府历来重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目前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渐提高,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但是,在这次专题调研中,有不少领取低保金的家庭认为要把低保金提高3倍以上才能满足目前的生活支出,因此各级政府在经济和财政收入不断增长的同时要适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益阳市中心城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和《益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逐步使每一个居民都享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减少新的低收入群体出现奠定基础。目前我市中心城区的社会保障体系仍面临两大困难,针对这些困难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1.社会救助资金压力大。目前,我市社会救助资金主要依靠上级投入,市、区两级投入十分有限。随着救助人数的增加和救助标准的不断提高,资金面临很大的压力。以五保金为例,2014年的考核要求是年分散供养标准达到2640/人,而上级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资金缺口达到1000/人,中心城区需要安排的资金达到1300万元。建议督促区财政将社会救助资金特别是五保供养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2.救助对象认定难度大。当前,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依靠手工核对,与22个职能部门的对接任务重,效率低,无法做到及时对接。建立中心城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势在必行。建议利用市政府信息中心,整合公安、税务、工商、银行等22个职能部门信息,建立市中心城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系统,按照“整体设计,分级负担”的原则,市本级所需的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区级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四)大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整体素质。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的高低与他们自身素质密切相关,只有素质提高了,自身能力增强了,才能顺利发展,才能进入到对劳动力素质具有较高要求的企业谋职。因此,提高低收入群体素质既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又是低收入群体增加收入的重要条件。一是低收入家庭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改变过去“等靠要”的思想,接收一些新观念、新技术和致富信息;二是要关注低收入群体子女教育问题,尽量避免低收入的代际传递,在实行减免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的基础上,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适龄少年儿童,还可以适当考虑减免其他费用,保证低收入家庭适龄儿童上得起学、念得起书;三是加强各种劳动力技能培训,对低收入居民实行免费培训,争取每一个低收入家庭都能掌握一至二门实用技术和经营特长;四是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面向城乡劳动力市场需求,开办各种技能培训班、农民夜校、函授教育等,帮助他们拓宽生产经营门路,提高市场适应能力,达到就业增收目的。

(五)抑制物价上涨过快,建立物价补贴制度。目前物价上涨已远远超出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这样的结果必然会使低收入居民的生活水平一降再降,甚至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努力抑制物价上涨过快的势头,严肃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在物价上涨的过程中,一方面要鼓励农民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产品供应;另一方面要针对低收入群体出台配套的保护性政策,适时适度地发放补贴金,以保证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六)强化执法监督,维护低收入群体的合法权益。一是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政策,争取上级的支持,在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完善其配套政策,严格监督企业按期支付工资,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职工工资,保证“按劳取酬,劳有所获”。二是严格执行低保金的审核和发放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及时掌握“漏保”困难职工的情况;三是加大对养老和医疗的财政转移支付,实现“老有所养”和“病有所治”;四是严格执行九年义务教育减免学杂费的政策,学校不能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变相收取不适当费用,保障适龄少年儿童的受教育权,做到“学有所教”;五是制约高中和高校收费过高的现象,低收入家庭如果有一人读高中或大学就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只能借款维持,因此非义务教育收费也不能任其乱收费;六是建立低收入群体动态管理机制。相关部门要将低收入群体建立档案,随时掌握困难家庭的情况,尤其是掌握低收入家庭收入变化和因各种特殊原因返贫的情况。

(七)广开门路开展全社会的援助行动。全社会要为低收入群体创造就业机会,拓宽就业,各有关单位、企业老板、热心人士等都要为低收入群体开展“一帮一”、“一扶一”活动,帮助其解决就业,扶持其改善生活,全社会都行动起来,展开就业援助,从而尽可能地减少因失业而导致的贫困。要为低收入群体一帮修路、二帮居住,搞好社区内道路建设,解决危房改造,以此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产生活条件。要以教育资助、医疗资助帮扶低保家庭,帮助低保家庭子女完成学业。要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办法,使其真正起到促进再就业的积极作用,切切实实地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走出贫困,共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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