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工商联《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与益阳市工商业联合会发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总召集人: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工商联主席。
召 集 人:市检察院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市工商联分管会员工作的副主席。
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会员联络部,办公室主任由会员联络部长担任。
二、联席会议职责
1、推动全市各级检察机关与同级工商联之间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
2、研究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依法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权益有关重大问题。
3、定期向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商联常委、执委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4、研究制定与检察工作相关的保障和促进“两个健康”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
5、建立12309检察服务平台非公有制企业维权举报投诉绿色通道。
6、依法批捕起诉打击干扰和阻止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刑事犯罪。
7、加强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8、加强对损害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
三、联席会议规则
1、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2、市检察院选派一名联络员每周三在市工商联机关驻会办公,受理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
3、市工商联对发现的应该立案而不立案、不该立案而乱立案、违法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违法办案等检察监督线索及时移送市检察院。
4、各区县市检察院和工商联参照建立。
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