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线索该怎么处理?
《国家安全法》第77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目前,全国统一的间谍行为或线索举报电话12339已正式开通,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2.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造成人身、财产危险怎么办?
《国家安全法》第80条和第81条规定,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近亲属的人身面临危险地,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国家安全机关会监听普通公民么?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43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以人民为宗旨”是国家安全法的一大亮点,突出体现在妥善处理国家安全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比如,第66条规定“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措施,应当与国家安全危机可能造成的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公民、组织权益的措施”;第83条规定“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等。
4.国家对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线索有什么奖励政策?
对于群众举报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后,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2条规定,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5.举报方式
一、线上举报:登录国家安全部开通的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
二、电话举报:拨打全国统一的举报受理电话12339;
三、实地举报:前往北京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