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件
益文明委〔2017〕2号
关于开展益阳市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明委,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树立好人有好报、德者有德的价值导向,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根据省文明委2017年的工作部署及市委宣传思想文明工作具体安排,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展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彰显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有影响力、有示范性的道德标杆,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学习、宣传道德先进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为建设富饶绿色幸福新益阳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
二、评选奖项、方法
(一)评选奖项。根据中央、省文明委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推荐评选的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等五类。在五类评选项目中,各评选出2名模范。具体条件参见《益阳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实施办法》。
(二)评选方法。按照基层推荐、公众投票、组织考察、组委会评定、媒体公示的评选程序进行评选。
三、评选步骤
(一)启动评选活动(2月20日—3月10日)
成立益阳市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组织委员会(简称市组委会,下同)并召开第一次会议。在《益阳日报》、益阳广播电视台、益阳在线网站、《益阳城市报》刊播《关于在全市评选第五届道德模范的公告》,明确推荐评选条件、办法及要求等,正式启动推荐评选工作。
(二)基层推荐(3月11日—5月10日)
道德模范评选由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产生。按属地原则,各区县(市)的推荐工作由当地区县(市)活动组委会牵头负责;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益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直接报市组委会办公室。各区县(市)及市直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人要严格把关,采取适当方式,将推荐的候选人在本人所在单位、村镇、社区进行公示,并填写推荐表一式三份,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于5月10日前报市组委会办公室。市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37—4220097;邮箱:wenmingban1003@163.com。
(三)群众评选(5月10日—5月31日)
市组委会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媒体公布,通过公众投票等方式,征求广大市民群众的意见。根据群众投票结果,每类确定6名拟推荐评选道德模范候选人。
(四)组织考察(6月1日—6月30日)
由市组委会评选委员会对群众评选的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调查审核,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每类道德模范确定4名正式候选人,呈报市组委会审定。
(五)综合评定(7月1日—7月31日)
市组委会根据组织考察结果和评选名额,确定益阳市第五届道德模范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审批,并在《益阳日报》、益阳广播电视台、益阳在线网站、《益阳城市报》进行公布。对特别突出的道德先进典型申报参加全省、全国道德模范的评选。
(六)集中宣传(8月1日—8月15日)
市属新闻媒体要紧密配合推荐评选工作,精心制作VCR,开辟专题专栏,对第五届道德模范的主要事迹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我市道德建设的成效、经验和各类道德模范的风采,使道德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表彰奖励
市文明委作出表彰益阳市第五届道德模范的决定,召开全市表彰大会或颁奖晚会,对评选出来的道德模范进行隆重表彰并给予奖励。对活动中组织得力、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区县(市)及市直单位一并予以表彰奖励。
五、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评选活动公正、公平、公开、顺利进行,成立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胡立安任主任,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益阳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益阳市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文明办。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成立评选组织机构,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要把开展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推荐评选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认真开展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掀起全市层层评选道德模范的热潮。
(二)面向群众,立足基层。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村镇、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要切实把群众发动好,组织好,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着重推荐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平民英雄”,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和经验,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大力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高尚道德情操。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工作实效,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实践,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活动之中,融入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之中,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敬重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进一步提升公民道德素质,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附件:1.益阳市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2.益阳市道德模范推荐表
3.益阳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实施办法
益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
附件一
益阳市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胡立安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主任:王又红 市文明办主任
成 员:蔡波才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聂新民 市民政局局长
肖立平 市人社局局长
郭谷轩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孔令强 团市委书记
杨丽萍 市妇联主席
汤百舸 益阳日报社社长
周 奎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附件二
益阳市道德模范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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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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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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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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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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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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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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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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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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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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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评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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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主要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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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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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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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所在地组织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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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组委会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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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组委会审批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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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要事迹在2000字左右,如在本表内填写不下,可另附页,打印10份。
附件三
益阳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实施办法
益文明委〔2009〕3号
为落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和《湖南省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评选益阳市道德模范,是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现实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