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会议召开,40名民主监督员、20个派驻单位分管领导以及区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重新印发了修订的《区政协关于委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民主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权利、义务、工作方式以及派驻单位的工作职责;派驻单位和民主监督员代表分别做了典型发言;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天华做了会议总结。
刘天华强调,要准确把握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要用协商式的方式监督,用正确的意见建议监督,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要切实提升民主监督工作的质量实效,民主监督员要不断提高监督能力,突出监督重点,派驻单位要主动配合、大力支持,为民主监督工作提供充分必要的条件;要高位推进民主监督工作规范化发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联系制度、情况反馈制度,做到民主监督工作计划详实、措施具体、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