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江县政协委员、常委履职考勤考绩工作实施办法》出台,从制度层面对全县政协委员考勤考绩工作进行规范。
该办法着眼“作风硬、政协兴”的目标,结合桃江县政协工作实际,坚持定性与定量、线上与线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对委员、常委参加政协有关会议、履职活动、学习培训等出勤情况和撰写提案、提交微建议、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服务界别群众等履职业绩进行考勤考绩。进一步激发委员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以优异的业绩出众,做领头羊、当先行者;进一步激发委员发挥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以优质的建言出彩,做思考者、当践行人;进一步激发委员发挥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成为界别群众信任的对象,做宣传者、当贴心人。
据悉,该县政协将强化考勤考绩结果运用,作为评定年度优秀委员、常委,约谈考核不称职人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2年考勤考绩评定为不称职的委员,责令其辞去或撤销其常务委员职务、委员资格。